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0〕10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应进必进”。《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简称《交易目录》)范围内项目按“应进必进”原则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交易管理机构应加强综合监督,移交并督促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若有需纳入《交易目录》管理的公共资源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按规定程序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后实时公布。
四、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管理,确保综合评标专家库能满足项目交易需要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场地(场所)建设。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加大场地(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按分级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内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如因场地(场所)不能满足项目进场交易需要的,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申请进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六、大力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招标”。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应有序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招标”,不断提高远程异地评标率和电子化交易率。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目录(2020版)的通知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2020年11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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